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云财行[2017]33号)精神及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胜利堂管理处预算的编制全部预算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主要职能工作
(一)服务好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的各种会议,确保胜利堂消防安全;
(二)按照《文物保护法》要求,做好胜利堂这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
(三)发挥“三个教育基地”的职能,免费接待好参观云南人民英雄纪念碑和《云南人民革命斗争史》展览的社会团体及市民;
(四)完成好办公厅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胜利堂管理处2017年预算编制是以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科学的预算制度。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为基本原则,按照有利于本部门为履行职责而申报预算,有利于加强内部控制和自我约束,有利于监督机构实施外部监督的要求,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的完整性、有效性、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执行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三、部门基本情况
2017年胜利堂管理处部门预算。机构编制单位1个,事业编制人数23人。独立核算单位1个:财政部分供给单位1个。在职实有人数17人,退休实有人数30人。公务用车改革后实有车辆2辆。
四、2017年胜利堂管理处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41.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41.69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41.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5.0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46.6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95.08万元(本级财力95.08万元)。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941.69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的支出941.69万元(基本支出95.08万元,项目支出846.6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列“一般公共服务-人大事务-事业运行”支出93.46万元,主要反映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6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厅胜利堂管理处的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以及缴纳人员养老保险费;“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物” 472.72万元,主要用于纪念碑碑体修缮及展示重新布置工作。“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373.89万元,主要用于胜利堂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省人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0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90.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74%;商品和服务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1%。
基本支出比上年的99.41万减少4.33万元,增加的原因是:财政安排部门预算的批复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省人大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经费支出846.61万元,其中: 纪念碑碑体修缮及展厅重新布展项目经费支出472.72万元: 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胜利堂维护修缮项目经费支出373.89万元。
项目经费与去年的1740.6万对比减少893.99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年纪念碑碑体修缮及展厅重新布展项目,2016年9月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款支付到80﹪,2017年进入工程决算阶段,待工程决算和审计厅审计后再支付工程款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