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的公告

  为做好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立法计划和2018-2022年立法规划的编制工作,特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和公民都可以就本省需要制定、修改、废止的地方性法规,提出立法项目。

  二、立法项目应当紧紧围绕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向,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的相关工作为重点提出立法项目,体现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奋力开创跨越式发展新局面的时代要求。

  三、立法项目应当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主要内容等(如具备条件,可提出法规草案建议稿),并注明联系方式和通信地址。

  四、立法项目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17年10月31日前提出。

  通信单位和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66号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请注明“立法项目”)

  电话(传真):0871—64196404

  电子邮箱:ynrdfgw@163.com

  也可通过“28365365官网——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和法规草案稿”系统在线提交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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