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生物产业促进条例草案终止审议报告的审议意见
江普生委员说,完全赞同终止审议的报告,一是这个条例草案不符合地方立法的基本原则;二是这个条例草案不符合云南改革发展的实际;三是从一审到搁置审议、终止审议,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高度负责,注重质量,主导立法的态度和精神。
杨润新委员说,本届人大以来,常委会充分运用立法法赋予的职权,对立法必要性不够充分的法规搁置审议、终止审议,保证了立法质量。继终止审议终身教育促进条例、三江流域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补偿条例之后,这次将终止审议生物产业促进条例,是完全符合中央、省委对产业发展要求的,也是符合立法法规定的。常委会党组对终止该条例是慎重的,专门向省委常委会作了汇报,省委同意终止该条例。终止审议不会影响生物产业发展,是为了更好地运用市场规律。各级政府应落实省委部署,加大对生物产业的扶持和引导,并做好服务工作。
阮鸿献委员说,我赞成终止审议生物产业促进条例的报告。建议在向社会公告时,花一些精力,进行详细解释。因为今年4月7日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大力发展大健康产业与生物产业密切相关,我们在这个时候终止审议,可能会使社会公众有些不理解,造成误会。
余云东委员说,根据我省生物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实没有必要通过一个统一的条例对生物产业进行规范,同意终止审议。生物产业是云南的优势特色产业,但发展始终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建议不要在生物产业单位的机构职能上作过多文章,而要多总结研究我省生物产业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切实有效推进生物产业的发展。
二、关于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的审议意见
刀林荫副主任说,第三十一条中的“法规出台时机”一词,在口头上、文件上讲可以,意思也好理解,但是出现在条例当中作为法律用语不太合适,建议再斟酌一下。
普绍忠委员建议,将第三条第三款中“制定法规”改为“制定地方性法规”。
丁艳波委员说,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的修订工作,法制委和法工委工作认真细致,条例修订符合新立法法的具体规定。提两点建议:1、第八条中“形成本届立法规划草案和年度立法计划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通过”后面应该加一个逗号。2、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中应增加搁置审议的内容。
冷 静委员建议,将第三十条中“知识结构”改为“专业结构”;将“发挥立法专家的专业作用”删除。
赵乐静委员说,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第三十七条规定“有关机关未能在期限内做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我认为只是说明情况还不够,还应当进一步明确说明情况以后如何处理。
和红梅委员建议,1、在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后面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因为云南为多民族省份,有些立法会涉及到民族区域自治方面的问题。2、在第六条后增加一款“设区的市和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编制的立法规划及计划应当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3、将第七条第一款中“根据全省经济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修改为“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和上位法变动情况确定立法项目”。因为立法法第五十二条从国家立法的角度对立法项目的确定提出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需要”的总体标准,但就地方而言,一旦国家上位法出现变化,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应当在确定立法项目时予以体现。4、将第十二条中“涉及重大问题的或者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法规草案,可以举行听证会”修改为“应当举行听证会”。5、在第三十一条中增加第二款:“有关委员会可以组织对有关法规或者法规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6、在附则中增加一条:“常务委员会对省人民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执行。”因为根据立法法第五章中规定,对省人民政府规章进行备案审查是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删除原条例第四章中“政府规章的备案与审查”内容之后有必要单设一条,对省人民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作出原则性规定。
余云东委员说,条例修正案草案第三条第三款的表述有点突兀,建议重新进行推敲完善或者与第二款合并。
袁爱光委员建议,1、删除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中“有关委员会应当……,但是经主任会议……”的“但是”二字,将“经主任会议决定不宜公布的除外”纳入“()”符号内。2、对第三十一条中“主要制度规范”涵盖的内容在条文中加以明确。
李 勇委员说,同意修正案草案。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中规定:“有关委员会应当将法规草案通过28365365官网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只通过“28365365官网”征求意见范围太窄,建议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修改为“有关委员会应将法规草案通过28365365官网、报刊或其他媒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施 哲委员说,第二十一条规定了“省人民政府、省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是法规案的提出单位,第二十六条中听取会议审议意见的单位也应该对应为“省人民政府、省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
江普生委员说,赞同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及说明。建议:1、将第三十条关于立法专家顾问制度修改为“由省、州(市)人大常委会建立立法工作法律顾问制度,由法制委、法工委归口管理,有关委员会发挥立法专家专业作用”。2、对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要着力抓好落实,防止停留在书面上。
刘 泉委员说,听了杨润新主任的修改说明,认为修改后的修正案草案考虑比较全面,工作非常认真,都做得到位,对修正案草案表示赞同。二十四个建议都比较好,尤其对设区的市和自治州、自治县的地方立法工作指导得到了加强。
杨润新委员说,立法法于去年三月修订,其中有很多新内容。“母法”进行了修改,我省的立法条例也应当相应修改。立法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案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地方组织法,参照本法相关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立法条例修订就是对该条规定的细化和具体化,着重规定了省的地方性法规的立法程序;对州(市)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主要是规范审批程序,立法程序应由本级人大规定。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总结多年立法经验,常委会一审、二审将充分听取意见后,提请明年人代会审议通过。
黄秋苹委员说,1、条文中多处提到“印发”相关草案给会议,建议把“印发”改为“发送”,因为现在送达材料手段已多样化,也符合无纸化办会的理念。2、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有关委员会应当将法规草案通过28365365官网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把“28365365官网”作为“应当公布征求意见”的法定渠道平台是否会有局限?3、第三十七、三十八条中规定需向常委会说明和报告的情况,是否需要明确用“书面”的形式?
三、关于“六五”普法情况暨“七五”普法规划情况报告和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审议意见
刀林荫副主任建议,1、把民族区域自治法作为“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2、在报告第19页中,法治宣传重点对象应增加执法机关、行政执法队伍。3、决议第3页倒数第3行中的“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有语病,请修改准确。
卯稳国副主任建议,一是普法主管部门、执法部门要加强对“七五”普法工作的服务。二是要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先进典型、先进经验要总结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要在“七五”普法中认真加以解决;对薄弱环节,要进行强化。
孔祥庚委员说,云南是多民族省份,也是全国世居少数民族最多的省份,应该将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民族自治条例的宣传和实施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各地普法的重点。
冷 静委员说,因为我省高考试卷用的是全国卷,我省没有在高考试卷中增加法治知识的权力,建议对相关的表述进行斟酌。
谢兴荣委员说,报告对“六五”普法工作总结得很全面,取得的成绩、经验及存在问题说得很好,“七五”普法规划也比较全面,对建设法治政府、发展法治社会,让每个老百姓知法、懂法、用法,非常必要。完全赞成这个报告。建议在“七五”普法规划的“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里加入对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的普法和宣传的内容。在全省范围内,尤其针对弱势群体、特殊群体不遵法不依法的现象要加强宣传,如泛亚非法融资、私人非法融资和传销以及非法雇佣人员非法无序上访、医闹、非法制作和销售伪劣食品等对社会安定影响非常大,存在隐患较大。因此对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的法律普及和法律宣传亟需加大力度。
王 宏委员说,普法的对象应当突出重点,处处点到反而重点不突出。普法的重点,我认为应当旗帜鲜明地提出就是全体公职人员。
何天淳委员说,应当将第20页第(二)项中第1行的“国民教育体系”修改为“国家教育体系”。
余麻约委员说,我同意把执法人员、公职人员、青少年、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等作为普法重点群体,但我认为把少数民族群众和边民纳入不太合适,建议删除。
黄秋苹委员说,报告写的很好。建议:一是专业队伍进行普法工作的内容应该增加。二是社区矫正对象应该增加到重点普法对象中。三是有重点普法对象,就应该有重点普法内容,应结合“十三五”规划的内容增加重点普法内容。
刘 泉委员说,同意司法厅厅长所作的报告。报告认真总结了我省在“六五”普法期间的工作成绩、四大问题,对“七五”普法的整体工作从六大类进行了规划,符合云南实际。建议在报告中对普法的效果、普法的目标要进一步明确。
赵乐静委员建议,1、普法教育中,注重对公民权利义务的全面宣传与教育。2、普法应更加注重与时俱进,对关系民生的法律法规,如《食品安全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要加大普及宣传力度。
刘绍忠委员说,普法工作是法律实施的基础和条件,“六五”普法在法制宣传中取得的成绩应该给予肯定,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特别在农村,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有了明显进步。普法工作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加强:一是普法工作的计划、规划应狠抓落实,加大在农村普法宣传上的投入。二是普法宣传除了进农村外,还应当深化在行政、司法部门等机关的宣传。三是应当加强专项条例的宣传和执法力度。
杨润新委员说,“六五”普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七五”规划比较全面,关键是抓好落实。面对扶贫攻坚和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应研究新形势、新问题,采取新举措,探索新途径。比如,“以案说法”是广受欢迎的好形式,应层层推广至基层、农村,着力办好。再如,“网络说法”要加强,尤其是针对青少年的普法宣传要生动活泼、推陈出新。普法要坚持党委领导形成合力,加大各方面投入,这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往往很多面上的问题是基础不牢酿成的。人大也要加大视察力度,加强监督检查。
阮鸿献委员说,报告中提出要大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法治宣传教育。考虑到非公经济在我省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此项规定确有必要。建议对非公经济组织的行政主管部门也要进行普法教育,要求他们学好法、用好法,不能知法犯法。
李 勇委员说,报告从“新加强、新成效、新突破、新拓展”四个方面对“六五”普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实事求是。但是,我们对普法工作充分肯定的同时,也不能过高估计。因为,一是全民学法、知法、用法的积极性仍然不高,不愿不会不善于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权益的情形还屡见不鲜,如群众信访不信法的情况还比较突出。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三是普法工作方法单一,缺乏吸引力,没有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四是普法注重实际效果方面需要加强。“七五”普法规划比较全面,核心是要抓好落实。第一,要突出普法的重点,包括普法的重点内容、重点对象。第二,要制定年度普法计划,进一步明确每年的普法宣传重点。第三,要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增强普法宣传的吸引力。
管国芳委员说,在推进法治云南建设的今天,开展普法工作意义重大。建议:1、普法宣传要结合云南实际。在边疆民族地区,创新普法方式,播放普法微电影或栏目剧效果会比单纯的理论宣讲效果好。2、云南是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种类多,人口多,普法宣传与各少数民族节日或节庆相结合,效果会更好。
江普生委员说,赞同报告和规划。“七五”普法工作关键是抓重点抓落实。建议:1、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好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中组部等四部门联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意见”,大力总结推广昆明市全面推行党政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制度和市委书记、市长带头述法的做法。2、抓青少年,特别是在校生这个“最大基础”,落实好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实践活动,普及法律知识与培养法治精神并重,从小树立规矩意识,养成遵纪守法习惯。3、抓“以案释法”制度这个重点,落实好司法人员、执法人员和信访工作人员以案释法职责及业务培训、绩效考核。努力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努力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感染力。4、抓责任制度这个核心,落实好法治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制度和监督责任制度,严格考核,定期通报,兑现奖惩。各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竭尽全力推动“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
余云东委员说,大家对规划评价较高,但我认为还是存在差距。建议:一是要深化各级党委、政府对普法工作的重视。各级都要高度重视,增强普法的责任感的紧迫感。二是普法要在体制机制上下功夫。三是不断完善普法的方式和手段,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创新性。
刘子杨委员说,“六五”普法成效很明显,主要体现在党委、政府是十分重视的,职能部门的工作是很到位的,广大公民的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对“七五”普法工作规划,我没有意见,刚才几位委员提到的“重点对象”的表述问题,提得很好,请司法厅认真研究。
李灿光委员说,报告将“边民、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作为普法重点对象,有歧视的嫌疑,建议在表述上作调整,避免出现新的不稳定因素。
徐昌碧(列席)说,报告中对普法重点对象的第四点将“边民、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作为普法重点对象,这一表述不太科学,建议对重点对象进行认真研究,在表述上更加准确,避免误解,同时将其他重点群体纳入其中。
邓先培(列席)说,同意报告和决议草案。针对决议草案建议:1、对人大常委会关于“七五”普法决议草案个别文字进行修改。例如决议草案中“法治”与“法制”的说法应统一;第二项“推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标题与实际表述内容不完全吻合。2、将第五项“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和第六项“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合并,将传统文化宣传方式与现代网络、影视宣传手段相结合。3、将道德宣传教育与法制宣传教育结合,作为第八项专门来表述。法治宣传与道德宣传并重,道德水平提升有利于法律素养的提高。
四、关于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情况两个报告的审议意见
刀林荫副主任说,我同意两个报告。省人大常委会这次是把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作为专题询问的主要内容。为搞好专题询问,省人大常委会外侨工委牵头组织了调研,看到了成绩,发现了问题,提出了建议。总体来说,我省的旅游业是走在全国前列的,发展的总形势是好的。建议:一是加强旅游业发展规划与其它产业规划的结合;二是在加快提升“吃、住、行、游、购、娱”等水平的同时,加快对现在所拥有良好空气、青山、清水、民族文化等的保护和提升;三是全省“一盘棋”,统筹规划好全省全域旅游产业。
杨晓红委员说,一是要进一步注重旅游文化的深度挖掘;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云南导游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三是要加强对云南旅游的正面宣传,减少负面消息的渲染。
梁志敏委员说,我省旅游二次创业转型升级成效显著,一些客观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一是综合监管执法方面应当整合资源,制定长期治理方案,市县以下的监管体制要实。可以总结一下中编办肯定的剑川县的做法。二是“不合理的低价团”要有标准,可在政府制定旅游标准指导价的基础上定个10—20%的比例,制定一个标准。
解保生委员说,旅游是云南的支柱产业,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十分必要。两个报告肯定了成绩,查摆了问题,指出了改进的办法和措施,个人总体赞成这两个报告。建议:1、注重旅游业正面典型事例的挖掘、整理和宣传,助力云南旅游形象的重塑。2、认真核实统计数据,避免两个报告中的数据不吻合。
张建国委员说,同意董华副省长的报告。省政府在全省旅游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值得肯定。在全省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旅游业一枝独秀,呈现上升和快速发展的态势,真正成为了我省的支柱产业。省政府十分重视贯彻旅游法、旅游条例,旅游主管部门在旅游市场的综合监管上下了功夫,先后出台了10多个旅游市场监管的规范性文件,针对性强、作用明显,旅游部门在人力物力有限的情况下做出这样的成绩应该肯定。但是在旅游市场监管和服务质量规范上存在许多问题,报告中谈问题的篇幅过于综合、简短,没有认真分析原因,最后一部分的措施也显得有所不足。
康仲明委员说,基本赞同两个报告。但旅游中的各种乱象确实令人担忧,服务中确实存在乱收费、品质低等很多问题。云南旅游不能再在旅游人数等粗放指标上下功夫,要切实在深度旅游、旅游品质的提升上下功夫,在提升旅游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出成效。
刘绍忠委员说,省政府在旅游市场监管上取得的成绩应该肯定,但存在的问题也应该引起重视,一是云南负面曝光的频率较高;二是旅游项目的开发和推广上新的亮点不多;三是旅游数据的真实性欠缺,统计数据上需要做工作。建议:1、加强和加大旅游法的宣传、执行力度;2、加大对旅游法的监督力度,主管部门的责任要到位,需要改变当前旅游市场监督和管理失之以软的现状;3、对整个旅游产业的升级需要研究,要在充分发掘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和民族文化资源上下功夫。
孔祥庚委员说,报告总体感觉很好,成绩很大,困难也不少。假若滇池是一类水质,今天云南人民的生活状况会是一个什么水平。这个假设说明,必须进一步深化旅游产业发展思路的认识,把旅游产业与云南边疆民族山区的优势结合起来,与云南得天独厚的气候结合起来,与丰富多彩的民族特色结合起来,与城镇化推进结合起来,建成真正的经济支柱产业。
张德文委员说,省政府关于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报告内容很全面,但是对云南旅游存在问题的分析,罗列现象太多,都是表面现象、表面问题,分析不到位,未站在应有的高度上深度剖析存在的问题。比如说“消费者不理性消费、过度维权”,我认为作为旅游管理方不应当使用这些词,这种情况不是很多,而且消费者的消费是个人自由,不应当用理性不理性来评判,就旅游者个人来说,维权也不存在过度的问题。云南旅游的问题我认为是转型、上档的问题,省政府应当把旅游产业作为国家战略来考虑,提升到一个非常高的层次,使从业者、管理者的素质都提升到国际水平,让旅游成为我省的支柱产业。
李灿光委员说,全省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写得很好,省政府也大力支持人大的工作。提两点意见建议:一是零负团费是旅游市场乱象的源头,要解决。二是统计数据要在精准上努力。
周浙昆委员说,云南旅游资源很丰富,潜力很大,缺乏规划引领,导致资源浪费。比如香格里拉的天池、大理的苍山等等,建议相关部门在规划引领上下功夫,既抓市场监管,又抓产业规划发展,真正走出一条符合云南实际的特色旅游发展之路。
五、关于财政决算和审计工作三个报告的审议意见
刀林荫副主任说,昨天听了省政府关于省2015年地方财政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和省人大财经委关于2015年省本级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我同意这三个报告。对于培育税源、增加财政收入提三点建议:1、加强对债务的管理,该举债的要举,不必举债的就不要举债,尤其是要加强对举债实施项目的监督,考虑债务风险。2、要积极涵养税源。多关心企业、多帮助企业,支持企业健康发展,保障税收。3、要鼓励多争取国家支持。要出台奖励政策鼓励各行业、各州市积极争取国家和社会的资金支持。
白保兴秘书长说,赞成三个报告。去年的财政工作做得实,也比较有效。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采取了一系列增收增支的措施,实现财政增长6.5%,虽没完成目标任务,但比预想的要好。对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提出的措施很好。建议:要重点抓好中央、省委省政府出台的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要加快预算安排资金的拨付,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加快经济发展,做大“蛋糕”。审计工作做得很深、很实,问题很准、很实,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从制度上加强研究,堵塞漏洞,督促部门整改落实。在11月的常委会会议上,结合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整改部门进行一次专题询问,切实推动问题的整改和解决,真正管好“人民的钱袋子”,管好人民的血汗钱。要着力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可以借鉴国家审计署的做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刘绍忠委员说,2015年地方财政决算报告,客观反映了2015年财政收支情况,财政预决算管理在逐年深化,结转资金在逐年减少,精准性逐年提高,全口径预算管理方面云南走在了全国前列。财经委和预算工委经过听取意见和深入研究,就结算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财政也积极配合加以改进。如对政府债务2015年开始正在逐步纳入预算管理。建议:一是财政结算和预算安排的口径应该一致,要降低预算调整期的数额,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少数地区财政收入虚增、非税收入占比高的问题应该引起重视。二是加快将政府债务管理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的步伐,尽快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防范债务风险。三是整个财政收支形势越来越严峻,反映在收入结构不合理、支出拖进度,少数地区数据不实的问题应引起重视。四是在国家层面的新预算法和我省的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出台后,应进一步强化2017年的预算安排和执行。
张德文委员说,财政预算执行比较好,也有亮点。一是财政增收采取的手段有力,争取中央的财政资金效果明显;二是对预算执行进度在不断加快;三是对财政滚存节余的使用得到有力改善。另外,财政在执行当中预备费的使用还不透明。建议财政部门一定要预测未来的风险;要加大力度培植新的收入和税收来源。
杨灿章委员说,财政报告总体不错。有一个问题,2015年年初安排预备费预算数25亿,年度中使用10.1亿用于抗震救灾、维稳等,剩余平衡预算14.9亿。平衡预算这14.9亿需不需要事前通过人大审议,履行相关手续?审计已经做了不少工作,对审计报告很满意。建议省政府进一步增加透明度,更进一步发挥审计绩效,解决屡审屡犯的问题。
普绍忠委员说,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云南省2015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三个报告写得实,有成绩、有问题、有措施,我同意三个报告。对2015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提三点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防止年终结余过大,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二是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支出管理。三是进一步做好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工作。对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三点意见建议:一要突出重点,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实效性。二要深化改革,努力实现审计监督工作全覆盖。三要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
李灿光委员说,三个报告写得实,工作成效明显,我同意三个报告。对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建议:一是要把财政蛋糕做大,一方面要争取中央的转移支付资金对云南的补助,另一方面要扩大自身财源,增加财政收入。对我省“营改增”的问题,省政府要高度重视,协调好财政部解决云南“税改”带来减收问题,如何实现返回地方或增加转移支付等问题。对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建议: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监督整改到位,要对违反财政纪律的行为实行高压有电,不敢碰,不能碰,维护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黄秋苹委员说,三个报告写得实,工作成效明显,我同意三个报告。对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建议:一是我省深度扶贫任务重,可以把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折旧但仍然可以使用的器材用到扶贫救急工作中去。二是培育新税源,财政应当加强对入围国家“双创基地”等州市给予重点扶持,培植税源。三是资金额度项目绩效评价等一些好的做法,应该加快推广和逐步覆盖。对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建议:一是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监督整改到位。二是对审计中发现的类似“营养餐”不合理等问题,应该加强调研,及时调整,使相关政策更符合实际需要,更有合理性,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确保专项资金安全使用。
徐 宁委员说,同意三个报告。审计报告指出屡审屡犯的突出问题,我觉得不仅仅是制度的问题,是制度没有得到严格遵守和执行的问题。提三点建议: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施加压力;二是加大处罚力度,要从“高处大处”来看待这个问题,给予震慑;三是加强对“一把手”的问责力度,一个系统出了问题,哪怕是下属单位出了问题,也要对“一把手”问责,只有如此,问题才会得到解决,才能加快项目实施推进的力度,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刘子杨委员说,总的感觉,省政府和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组织财源、财政收支都比较好,希望下步加大财政支付转移力度,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运转工作。今年我省县乡两级人大与全国28个省区同步换届,财政及时对换届选举工作经费作出安排,充分体现了与省委的重大决策保持一致,实事求是。建议:1、严格预算,精准预算,严格执行预算法;2、按时拨付各方面的资金,特别是全省重大项目资金,否则会影响经济发展;3、审计工作总体做得很好。审计工作难度大、量大面广,查出的问题也不少,一定要加大对重大项目、重点产业、民生项目的审计力度,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根据性质,分门别类处理,加强审计整改跟踪监督。
魏 勇委员说,同意财政报告。从我省财政来看,一方面财政收入压力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近几年税收因经济下行会持续下降;二是中央进一步进行结构性减税,这对云南财政收入也会有影响。但是从另一方面看,财政支出进度非常缓慢,一方面很缺钱,但另一方面钱又不用出去,影响了云南经济发展。建议:一是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要结合中期财政规划考虑整个财政收入结构的调整,包括扶持实体经济、培养固定税源、进一步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切实提高云南财政收入支出的整体质量。审议报告第23页中“虚增资产,虚报利润。编制虚假会计报表粉饰业绩”中的15家企业中,涉及我省9家上市公司,这样把问题简单归类的做法有待商榷。建议对问题的定性和责任人,措辞上应更加谨慎,人大发布信息具有法律效力,信息披露应按法律规定办。
康仲明委员说,基本同意报告。从报告来看,四个方面的情况已纳入全口径预算是非常好的,特别是紧紧围绕建设“法治财政、民生财政、阳光财政、现代财政”的目标,按照“做好蛋糕、分好蛋糕、管好蛋糕”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路很好,对策做法是比较科学可行的。报告中还提到在盘活存量上做了很大的工作,在争取上级财政支持上做了努力,这都是值得肯定的。建议:一是在盘活存量上再进一步挖掘潜力;二是进一步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与关心;三是加强财政收入支出的管理,切实提高投入产出的效益。
刘蔚萍委员说,财政决算报告客观反映了去年省财政决算的主要情况、取得成效,下一步改进的思路很清晰,是一个很好的报告。2015年是实施新预算法的第一年,从决算报告中可以看出去年省财政严格执行新预算法的各项要求,着力提高积极财政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财政在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增长、持续改善民生和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将决算报告与审计厅的审计报告和人大财经委的报告结合起来看,建议:审计报告和人大财经委审查报告中对下一步改进工作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改进建议,要针对这两个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加以整改,落实整改责任。属于财政管理问题的,通过改进资金管理,加强检查督察落实整改;涉及体制机制方面的,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努力加以解决。
杨建洪委员说,财政厅在收好、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向中央争取资金方面工作做得很好,我对2015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是满意的。建议财政部门要认真研究培植税源,在把产业做大做强的基础上不断增加财政收入。
赵新黔委员说,2015年,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我省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省政府及财政部门围绕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狠抓增收节支,完成了全年收支任务,全省重点民生支出得到了有效保障。建议:一是抓好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工作,要防止出现违规担保、违规举债问题。同时,用好有限的债券资金,使其发挥更好的效益。二是要抓好审计整改工作。今年的审计工作做得很好,和往年相比,今年审计工作作了许多改进,扩大了审计面,发现了许多新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有的问题是违反了法规政策,应该按照规定处理;有的却是因制度建设滞后而导致的,对客观原因造成的问题,应该从制度设计上加以改进完善。另外,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加大处置力度,要达到震慑作用,真正做到不敢违。
丁艳波委员说,我赞同财政、审计两个报告。提两点建议:一是建议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州市政府债务风险,通过制度设计加以防范。对违规举债问题,应加以追究。但目前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政府举债由同级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人大应考虑怎么处理好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与执行党委决定的关系,这就需要我们通过制度设计加以规范。二是审计工作做得很好,敢于碰硬、敢于揭短、敢于亮剑。审计发现的许多问题可以说是触目惊心,一些重点领域资金使用的问题,屡审屡犯。对此建议:一方面要完善机制,防止年年审年年犯;另一方面,建议人大要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督查力度,建议在11月份,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对审计查出问题较为突出的部门和单位整改进行跟踪问效,以取得监督实效。
夜礼斌委员说,我赞同财政、审计和财经委的审查结果报告。提三点建议:一是要强化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的准确性。财政报告中提到2015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仅只完成年初预算的59.8%,差距太大,说明年初编制、预测预算收入不准确、不科学。二是要加强收入征管工作。通过审计暴露出来的问题,说明税收征管还是存在许多问题的,部分税款超期入库、1690户企业非正常纳税等问题,都充分说明财税征管工作需要加强。三是建议对税收收入及非税收收入征管工作进行一次审计,并在下半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吕云芳委员说,我赞同财政、审计和财经委的审查结果报告。提三点建议: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进一步压缩专项资金调整的自由度。二是在县区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在积极向上争取的基础上,要强化资金使用效益,通过财政资金培育新财源。三是审计工作做得很好,但审计发现问题仍比较突出,建议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加强业务培训,让单位、部门知道资金使用方面的政策;建议人大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和跟踪,可以考虑召开新闻发布会,将问题公开曝光,并限定整改时限,到期没整改的建议问责处理。
杨润新委员说,近几年来,审计力度逐年加大,审计效果愈加明显,审计方法不断创新,我对审计工作点赞。但是,凡审计必有问题成了常态,给人以问题多如牛毛的印象,且屡治不禁。如何攻克这一顽症,关键还要在审计成果运用和问题整改上下功夫。一是高位推动审计问题整改。省政府应高度重视和统筹协调,从审计制度机制上改革完善,进一步健全财政管理规范,综合研究整改措施,下决心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加大审计公开透明。审计结果要依法公开,包括问题也要曝光,接受群众监督,促进审计问题有效整改。三是问责机制和激励机制结合。对依法理财、工作做得好的单位要褒扬,对反复出现问题的单位要问责。
施 哲委员说,每次看审计报告都触目惊心,报告第23页问题类别第二项对省属重点国有企业、地方金融机构审计情况中,虚增资产、虚报利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健全,过分追求多元化,风险控制不严,管理工作薄弱,盲目扩张等问题,涉及我省目前效益较好的白药控股、机场集团、冶金集团等多家大型国企,对这些情况是企业自愿违规还是不得已而为之?建议审计工作报告进行更深层次的挖掘,不仅要审计出经济问题,更要提出制度上、管理上是否存在不合理的问题。
李 勇委员建议,一要加强审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要深入分析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到底是体制机制的问题,还是管理的问题,是客观因素还是主观因素,在此基础上明确责任。二要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审计,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有效作用。
刘 泉委员说,审计报告是一个很好的报告,证明审计部门工作做得是很好的。审计报告涉及全省各个部门和各行各业,问题和情况反映很使人担心。建议:1、进一步加快审计工作的深化改革,完善审计体制机制;2、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效果,加大对财会人员的规范性培训力度。
江普生委员说,2015年度审计工作取得新成效,整改问责取得新进步。但屡审屡犯、屡禁不止的问题还很突出,应当下大决心花大力气研究解决这个问题。建议:一是加强原因分析,分类施策。二是加强成果应用。一方面加大问责力度,在“问题清单”中的责任单位之后应增补责任人和问责情况;另一方面审计结果公开,发动、依靠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三是改进审计方式。对问题多、用钱多的单位和系统要持续审计,一直到问题根本解决为止。
解保生委员说,听了审计报告后,心情很复杂。既为审计部门履行职责、认真审计深表敬意,又为审计出的诸多问题尤其是屡审屡犯的问题深感忧虑。建议:1、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能,避免因行政改革审批程序繁琐,延误项目实施,导致财政资金闲置。2、加大审计查处问题的执纪问责力度,严查严处,产生警示和震慑作用。
康仲明委员说,同意审计报告。审计工作是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予大力支持,省人大常委会各委员会要积极支持审计工作。通过审计报告,可以看到财政资金使用上存在着不专款专用甚至乱用浪费等问题,但也要结合云南实际,实事求是,从体制机制的视角上去研究这些问题。从深层次提出科学有力的对策措施,改善财政收支情况。
梁志敏委员说,审计是一项很重要的执法执纪工作,成绩很显著,但问题也比较多,有些仍触目惊心。建议:一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的情况下,更要发挥好资金的使用效益。因为目前资金闲置和资源(建好的项目)闲置的问题比较突出。要改革审批的行政体制,简化审批环节。二是审计也要讲求效率,要重视结果的应用。要重视整改意见的跟踪督察和回头看。
张建国委员说,审计报告表明审计部门是尽职尽责的,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和严肃处理。建议:一是要加大问责力度,整改和处理情况要反馈,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责任。二是对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的处理,省政府可以制定政府规章,或者由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以加强对违规违纪的处理问责力度。
谢兴荣委员说,财政资金不按规矩乱花乱用导致出现腐败,除了执纪执法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做得不够,虽然人大已经尽了很大力,但仍然无法改变屡审屡犯的现状,审计出现问题已经成了顽疾。建议:1、进一步加大人大对审计工作的监督力度,尤其是教育资金等民生领域的监督处理力度,真正做到不徇私情对待财经纪律,加强执法,矫枉过正并对社会公布,深挖屡审屡犯问题的根源。2、深化财经制度改革,加强对审计查处问题整改的制度建设和改革。
刘海芳委员说,审计工作对维护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非常重要,但同时这项工作也是一项很难做的工作。屡审屡犯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如果扩大审计面可能还会发现更多问题。建议:1、加强审计人才队伍建设;2、加强对审计工作的宣传;3、规范审计制度,高度重视被审计部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
余云东委员说,审计报告很不错。审计对规范财政管理、资金管理和反腐败作用大,地位高,震慑力也很大。建议:一是要加强财政资金规范管理。当前财政资金很紧,但财政资金使用并不规范,效益不高;二是要解决资金使用风险太高的问题。很多资金使用违规现象还是很突出,审计出的问题要提到一个很高的高度来对待,要及时进行整改。要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重视审计成果的应用,怎么监督管理应该有更好的办法。
张绍雄(列席)说,财政报告中体现创新,尤其体现了“法治财政”。“法治财政”是一大进步,是对制度的尊重,特别是民生财政,符合中央精神,在云南得到充分体现。建议:一是加强财政基础理论研究,包括对财政政策要研究,对预算管理要研究,对资本市场要研究,对债券市场要研究,对风险管控要研究,对国有资产要研究。二是要拓宽财政收入渠道,多措并举提高云南产业支撑的力度。三是要高度重视后续产业和财政支出的关系,希望财政部门做好优势特色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的培植和引导工作,特别是加大对产业园区的支持力度。四是希望财政报告更加简明,方便代表审议,数据清晰明了,语言通俗易懂。
徐昌碧(列席)说,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家底清,情况明,效果好。建议:一是严格预算,要按新预算法精准预算。二是按时拨付。三是专款专用。四是跟踪问效。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工作量大,工作好,工作实。建议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加强监督整改到位,维护审计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朱兴友(列席)建议,一是完善机制体制和制度。通过改革将有关权力下放到基层,下放到地方。二是加强财政纪律、财务制度的宣传和学习。三是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问责力度。
六、关于全省文化事业改革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刀林荫副主任说,全省文化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不很全面,没有充分体现文化自信。建议更加重视云南少数民族优秀传统历史文化思想的挖掘、传承、运用。在云南,文化自信就是有少数民族优秀传统的历史文化的底气。这个底气就是文化自信的基础。要着力加强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的研究、传承、宣传和运用。
白保兴秘书长说,我省文化事业体制改革,要紧扣我省民族文化大省、民族众多的实际,科学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使改革有利于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文化人才的成长、有利于文化事业的保护与传承,不能简单“一撤了之”。
张德文委员说,1、云南文化绚丽多彩、与周边国家相互友好和睦,这些方面都是我们云南值得宣传的特色,报告应该多提及这些方面。2、以民族为核心的文化,在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结构中放在什么位置?占多大分量?这是省政府和文化部门应当考虑的问题。在统计旅游和文化的产值(GDP)时应该分开,要实实在在地考虑和谋划民族文化方面能做什么贡献。3、从历史上看云南文化有敢为天下先的勇气,打造云南文化自信的底气要有基础,要好好盘点一下这种自信从哪里来。习总书记要求云南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我认为核心是要抓好文化辐射。
钱 勇委员说,报告成绩总结不够全面,只提到“五个一工程”奖、文化奖、戏剧“梅花奖”、舞蹈“荷花奖”、杂技“金菊奖”等。近年来我省还有鲁迅文学奖、摄影金像奖、曲艺“牡丹奖”、民间文艺“山花奖”、茅盾文学奖提名奖等都应该提及,而“云南映象”则是10多年前的成绩,不一定在这个报告中总结。
孔祥庚委员说,云南25个少数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文化基因的重要元素。贯彻习总书记指出的文化自信,云南怎么办?就是要树立云南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信,打响民族文化自信。
刘蔚萍委员说,报告的内容很实,讲的很好。这几年省文化厅在抓艺术精品创作、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对外文化交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建设民族文化强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报告提出下一步的工作思路也很清晰。建议:要充分发挥云南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地缘、人缘和民心相通的优势,云南文化事业发展要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总体战略中,积极配合国家外交大局,加大文化走出去力度,传播中国文化、讲好中国故事,让世界了解中国。另外,还可以借助每年举办的南博会作为传播中国文化的一个平台。
谢兴荣委员说,全省文化事业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很好。文化体制改革已有多年,但是目前可供欣赏的文化成果不是很多,希望找到文化产品与大众需求有效的契合点,使文化体制改革和市场改革的成果早日显现,继续深化文化事业改革。
杨润新委员说,云南民族文化在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各级政府及文化部门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是很有成效的。但文化事业改革发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做好。建议:一是要在保持云南民族文化“原汁原味”上下功夫。不能丢掉传统文化特色,只有保护好民族文化特色,才谈得上传承和弘扬。二是要加强公共文化建设。目前公共文化活动城市发展较好,但农村相对落后,还需要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创造完善农民开展文化活动的基本条件。三是要着力在文化事业改革发展上重点突破。在整体协调推进中,抓好文化人才培养是关键。这方面差距是明显的,应加强对文化各领域领军人才的培养,通过文化带头人去带动和推动,是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有效途径。
江普生委员说,报告中提到了近几年丽江古城、迪庆独克宗古城、巍山拱辰楼的三起重大火灾事故,但在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中,遗漏了消防安全工作。建议在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好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大力推进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建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消防建设标准的实施。
袁爱光委员说,我省文化事业改革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改革扎实稳步推进,发展成效越来越大、越来越好。对工作和报告表示满意。困难问题不少。全省各级投入需不断增加,文化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如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需要研究和强化。提几点建议,1、全省各级要加大对文化事业方面的投入。2、要按照“十三五”规划强化全省文化事业体系建设。3、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全省文化事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文化事业改革发展取得新的成效。
和炳寿委员建议,一是要认真研究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功能发挥问题,真正为老百姓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二是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实现文化事业发展有经费、有场所、有队伍。
杨灿章委员说,听了报告感觉我省近些年文化事业发展成效显著,但与广大群众的需求之间差距还很大。建议:1、文化事业改革发展报告,重点要体现改革、突破改革发展瓶颈,但报告在成效和下步思路中,把改革相关内容分别放在第六项和第五项,位置不突出,建议进行调整。2、文化事业要由政府主导、增加投入,文化产业应由市场主导、减少行政干预。文化事业要深化改革,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管国芳委员说,赞同文化事业改革发展情况报告。我省是民族文化绚丽多彩的大省。建议:1、增强文化软实力。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用传统优秀文化占领农村的广大阵地。2、加强对濒危和即将消失的少数民族优秀文化遗迹的立法保护。
李 勇委员建议,1、我们听取的是文化事业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重点是改革和发展。但报告对于改革“改什么、如何改”方面的内容未进行报告,显得不够全面。2、文化事业改革应明晰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明晰文化公益性、社会性、市场性的内容和范围界定,有针对性地采取改革措施。二是明晰在文化事业改革发展中政府、社会、企业的具体职责。
赵乐静委员说,对报告表示同意。建议:一是加大对农村、社区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许多农村的体育、文化、老年人活动等场所都是共用的。这些做法值得推广,要整合规划,整体建设,用好建设资金,提升建设质量,实现更高水平的“一场多用”。二是文化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和协调,统筹推进文化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发挥文化的渗透力、影响力和感召力。
吕云芳委员说,过去云南的发展战略提出要建设民族文化大省,后来提出要建设民族文化强省。习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提出要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云南民族文化多元,自然风景优美,也有深厚的佛教文化历史。东南亚国家多是信仰佛教,而云南又是世界上唯一的汉传、南传、藏传佛教共存的地方,在地缘、法缘、亲缘上有优势。因此,在做好云南文化发展建设总体规划时,要把佛教文化纳入总规;外办、民族宗教部门要支持通过民间的佛教文化交流,把云南优秀的特色文化传播出去,带动南亚东南亚和云南旅游业、文化产业发展。另外,建议要以财政资金引导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做好云南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工作。
徐昌碧(列席)说,云南文化事业做得很好,产生了许多云南独特的文化名片。建议在发展农村文化事业过程中,应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从“送文化”向“重文化”转变,注重培养农村文艺骨干,挖掘传承好民族特色文化。
七、关于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白保兴秘书长说,执法检查深入细致,报告总结扶贫工作成绩比较客观,分析问题准确,建议针对性强,切合实际,充分反映了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央脱贫攻坚政策力度大。我认为,各级各部门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视程度从未有过,政策到位从未有过,资金投入量从未有过,精准措施的精准度、动员面之广也从未有过,形成了上下齐心协力抓扶贫的良好势头。结合平时的工作和调研,建议:一是精准识别要实事求是,坚持标准,不要搞总量控制,只要符合贫困标准的有多少是多少,该兜底的就兜底;二是坚持精准标准,精准落实措施,使“两不愁三保障”对户落地;三是加大整合政策宣传力度,让基层干部群众知晓各项政策如何用,充分发挥政策效用;四是既然是对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检查组也要分析制定的条例是否需要调整、修改和完善,使法规更加符合实际,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刘子杨委员说,这次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工作比较深入,不仅深入到了州市、县区,而且深入到了村组和农户家中,面对面了解群众的家庭状况,提交了一个高质量的执法检查报告。扶贫工作既是经济工作,更是政治任务。我省贫困人口多、扶贫面大,贫困程度深,扶贫任务艰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工作,特别是纪恒书记,从到云南工作以来,思想上、行动上就一直关心重视扶贫工作,对全省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充满深厚感情,多次深入贫困地区进行调研,和当地干部群众面对面商量脱贫对策。为了独龙族群众的脱贫,纪恒书记多次到北京去协调,争取国家部委的支持。目前,独龙族群众已基本实现了“两不愁”和“三保障”,这一切正是省委、省政府和纪恒书记关心重视的结果。所以,对我省的扶贫工作,我认为党委政府是高度重视的,相关部门是通力协作的,政策保障是到位的,工作措施是得力的,成效也是十分明显的。建议:1、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搞好项目带动。2、对贫困户要认真核准,切实精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3、要加大对《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宣传力度。
杨建明委员说,这次执法检查做得很好,报告质量很高,我赞同这个报告。提两点建议:一是进一步搞好宣传发动,充分发挥贫困户的主体作用,避免出现“干部急、群众不急”的现象。二是扶贫工作不能“为了完成任务而脱贫”,要克服短期行为,实事求是,从长考虑。
夜礼斌委员说,报告写得客观求实,工作成效明显,我同意这个报告。提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各级领导抓示范点要立足长远,抓一两项有推广价值的长远产业事业,避免在扶贫工作中短时间大量投入资金这一类无推广价值的扶贫方式。二是干部要保持稳定。真正做到不脱贫干部就不能调整,特别是贫困地区的书记县长。三是产业扶贫立足长远,要保障扶贫工作的长期效果。
普绍忠委员说,对报告表示赞同。提三点建议:1、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为条例的深入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2、进一步把条例的有关规定贯穿精准扶贫的全过程,加强领导、加强组织,特别是要保证经费投入这个核心。3、进一步落实“五个一批”的要求,搞好规划引领,以发展生产脱贫为抓手,大力培育“短平快”产业,确保如期实现脱贫。
杨建洪委员说,报告语言精炼,对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存在的问题看得比较准并做了分析,提出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很好。建议:1、异地扶贫、移民搬迁的政策很好,在移民和搬迁过程中,资金补贴数额也不少,但在安置地点的选择上还要充分考虑移民后的生产生活问题,不能只考虑怎么移而不考虑移来后怎么发展,这方面工作需要进行客观充分的论证。2、对移民户移民后如何转变思想观念、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要进行必要的宣传和教育。同时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帮助移民户适应新的环境。3、有的移民户原有耕地还要继续耕种,形成半移民状态。可以考虑组织移民户对农林田地实施集约化管理。对移民搬迁和异地扶贫工作中的很多具体问题希望政府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把扶贫工作做得更好。
阮鸿献委员建议,1、要切实提高乡镇干部的工作效率。目前,乡镇挂职干部真正在一线工作的有效时间较少,工作效率严重不足,很难做出成绩。2、要切实提高贫困地区的造血功能。特别是要在缺水地区解决水源问题,保证农作物充分得到灌溉。3、对种植业要科学地进行规划。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要很全面地进行引导。要确立种植标准,提高种植物的品质,提高市场竞争力。省级政府行政部门要做出产品标准。4、对革命老区的扶贫工作要切实给予特别的政策支持。
何天淳委员说,报告总体来说是好的,很振奋。扶贫工作已经开展了好多年,在不断发展、完善和进步,到今天已经是“精准扶贫”,工作发展趋势很好。谈两个意见:1、扶贫工作要实事求是,工作当中不能用一个尺度、一个办法、一个标尺来衡量全部的问题。2、开展扶贫工作不只是钱的问题,还需要全社会参与,各方配合,综合施治,才能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康仲明委员说,报告中对工作成绩、工作总结和下步措施都写得很好,很受启发,感到扶贫任务艰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庄严承诺,是全体党员的责任。建议:1、当前脱贫和长远脱贫要结合,输血和造血要并进。具体来说,产业结构和规模要从全局考虑进行研究,各个州市要有自己的优势特色产业,不能一窝蜂一起上,搞重复建设。如三七、玛卡和橄榄等。要结合各个州市的实际来研究产业发展方向,交通布局、路网布局要与扶贫开发的布局相结合,种养殖业的技术指导、市场营销要与扶贫产业开发相挂钩。2、扶贫的同时还要扶智,要加强职业培训,人的素质提高了才能从根本上摆脱贫困。
刘海芳委员说,报告写得很好,扶贫工作是当前最难、最重要的工作,说明各级政府对扶贫工作的重视。建议:1、应当加大对扶贫工作的宣传力度,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2、通过认真调查研究之后,不但要解决给农民什么,还要真正了解农民需要什么。因为没有解决农民的需要问题,就不可能真正的解决农村的贫困问题。3、要合理制定扶贫标准。虽然在扶贫上投了很多钱,但目前对仍然贫困、返贫等情况怎么办?应该制定一个标准。4、扶贫要做到精准扶贫,只有精准扶贫才能真正脱贫。5、各级政府、组织,特别是有关领导要严格落实扶贫工作各项措施,要认真实施好教育扶贫、卫生扶贫、项目扶贫等,切实解决好贫困人口的生活技能及自身素质问题,因为这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刘绍忠委员说,1、脱贫工作要少搞形象工程、多干惠民利民工程。2、要真正尊重群众自身的脱贫意愿,激发贫困户主动脱贫的内在动力,斩断“穷根”。3、要科学论证脱贫的标准,切实搞好对扶贫工作的各项考核,解决好上级脱贫目标与基层干部工作相脱节的问题。4、要着眼长远,统筹资源、资金的使用,注重五年规划目标与脱贫长远目标的结合。
杨润新委员说,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是好的,情况清楚,问题客观、建议可行,关键是要持续抓好落实。“十三五”规划要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扶贫工作是重中之重,任务十分艰巨,应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做好扶贫攻坚,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有两个问题要注意研究解决好:一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要更加重视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这是农民脱贫致富的根基。要配合扶贫攻坚,整合各方教育资源,在打牢基础教育的同时,加大对广大农民尤其是农村青少年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让不能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学生都能学到一技之长,在家可科技兴农,出门能打工致富;二是脱贫既要有数量又要讲质量效益。摘帽要实实在在,不能有漏洞和水分。中央扶贫政策好,资金力度也大,应把有限的资金管好用好,切实用到“刀刃”上。这方面应加强使用监管和执法监督。
袁爱光委员说,我省扶贫攻坚工作力度大,成效好。报告写得好,表示满意。提三点建议:1、做实精准识别这个基础。这一点很重要,只有识别精准了,其它方面才好精准。我们大理州花了很大精力把农村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二合一”重新识别,把不是贫困户的剔除,把真正贫困漏统计的纳入进来,做到对象精准,效果很好,群众很满意。2、落实精准扶贫的政策措施力度要加大。要突出重点,解决好贫困户的住房问题,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地做好产业发展。3、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这一点很重要,必须加大力度进一步做好。
刘 泉委员说,省人大常委会对《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总结得很好,也很符合实际,工作做得很细,我完全赞同。针对扶贫工作还存在的问题,建议:一要解决“政策与策略”不匹配的问题。政策很多、很明确,但具体策略研究不够。二要解决“目的和手段”不匹配的问题。目的都很清楚,但手段研究不够,很多措施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是否有效、是否是贫困户的真正需要,没有具体的手段来保证。
张绍雄(列席)说,昭通扶贫“五看法”即: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四看家中劳动力强不强;五看村容村貌怎么样。扶贫存在问题:一是对贫困户的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还存在不少问题;二是异地搬迁部分地方脱离实际,出现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脱节,户型不适合农村生活;三是房屋建设中盲目攀比,贪大求洋,负债多;四是县与县之间异地搬迁点之间发展不平衡;五是脱贫攻坚的群众动员工作有差距,一些地方出现上热下冷的情况;六是要管理好扶贫资金使之发挥最大的效益。
陈启忠(列席)说,当前,扶贫工作既是经济工作,更是政治任务,都在齐心协力抓落实,一是从上到下,扶贫政策制定得好,项目资金落实得也越来越多。二是各级党委政府抓扶贫工作措施越来越实,群众参与扶贫的主动性、积极性也越来越好。三是报告总结得也很好。成绩很明显,但要在2020年同期实现小康,任务还很艰巨。建议:1、从基础教育上下功夫。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从思想上实现转变。2、产业培育要做到长期培育和短期培育相结合,让农村持久发展。3、要在建立机制上下功夫,认真研究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机制来带动老百姓发展产业致富。如“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形成长效机制。
任锦云(列席)说,我省已经进入精准脱贫的新时期,脱贫工作有两个重点:产业发展、异地搬迁;有一个难点:发挥群众的主体能动性。对报告中第三部分“进一步贯彻实施条例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以下建议:1、将“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改为“加快条例的实施进度。”今年有部分县必须脱贫,不能还停留在学习宣传阶段,要更加强调条例的实施。2、要确定具体脱贫标准,依此进行精准识别。3、“精准施策”应该具体提出详细的方法。一是实行“产业+培训+就业”模式,切实增加农民就业岗位、增强农民就业技能;二是实现规模化生产,把农民的土地和林地资源盘活,流转给龙头企业或农合组织,切实提高农民收入;三是在异地搬迁中探索“城增村减”方法解决建房资金和用地指标问题。4、将“统筹用好财政涉农资金”改为“统筹使用好脱贫资金”。因为财政涉农资金在扶贫资金中占比小,主要是社会融资。
八、关于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和滇中新区建设推进情况调研报告的审议意见
刀林荫副主任说,人大常委会对于食品安全的检查很有必要,很及时,我很赞成,并且应该将此工作常态化。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人民身体健康的大事,是人民群众最直接、最迫切的民生问题。而食品安全保证的根本是人的道德教育和诚信教育,这是应该长期狠抓不放的。
白保兴秘书长说,报告写得客观求实,工作成效明显,提的建议有针对性,我赞成这个报告。建议: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第四项关于食品安全源头监管问题中,不仅要严把审批监督这一关,还要对违法生产企业严肃查处,切断源头。
杨灿章委员说,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是重大民生问题,是大家都很关注的问题。建议:食品安全检查参照我省“旅游警察”的体制,从省到乡镇建立食品安全警察队伍。
和炳寿委员说,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各方高度重视。报告对情况了解深入、全面,建议和措施有针对性。但同时食品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多。提两点建议:1、进一步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加强县(区)一级的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从源头上确保食品安全;2、理顺体制,加强对县(区)食品安全的监管机构改革建设。县(区)“三合一”机构改革后,由于其职能职责扩大,要监管的事务众多繁杂,县(区)一级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上不是加强,而是削弱了,望引起重视。
徐 宁委员说,这次执法检查做得很好,报告质量很高,我赞同这个报告。提两点建议:一是要齐头并重两头抓,不仅要抓源头,也要抓终端。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当前对食品安全的查处,处罚力度不够,单靠罚款已不足以解决问题,也起不到震慑作用,所以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应发现一起重处一起、发现一起取缔一起,要群策群力共治,全民全社会共管。
吕云芳委员说,报告客观求实,工作成效明显,我赞成这个报告。建议:在政府严抓食品安全的同时,应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全社会的监督作用,要两头一起发力,才能更有效地解决好食品安全问题。
普绍忠委员建议,1、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2、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3、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着力引进实力强、带动力强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