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推动地方立法工作与时俱进

  11月6日,2017年全省立法工作座谈会在昆明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豪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推动我省地方立法工作与时俱进、再上新台阶,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在新时代作出新贡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思想,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稳妥推进地方立法工作,为推进云南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刚刚胜利闭幕的党的十九大,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进行了全面部署,确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时代新定位和发展新境界,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特别是做好立法工作提供了科学理论和行动指南。

  陈豪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第二十三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不断提高我省立法工作水平。各级党委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确保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之中,将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紧密结合,发挥立法在社会价值取向方面的引领和推广作用,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要提高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把握立法规律,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提升立法的科学化、精细化、精准化水平;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统一。要全面加强和改进州(市)立法工作,推动地方立法更好适应地方治理需要;强化立法工作机构、队伍和能力建设,为推进新时代立法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通过法律监督、司法监督、工作监督等,在脱贫攻坚、民生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发挥更大作用。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宗国英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百如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卯稳国就做好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了安排。

  昆明市、丽江市、玉溪市、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就各地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大会交流。会议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进行分组讨论。出席会议的领导还为我省首批建立的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授牌。

  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州(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