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9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云南省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即将颁布实施的消息。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保建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穆永新主持会议,省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孔祥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王长勇、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德文、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罗维应及省政府法制办、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云南大学古生物研究重点实验室教授候先光出席会议。
新华社云南分社、人民日报云南分社、人民网、中央广播电台云南记者站、中国新闻社云南分社、云南日报、云南广播电视台、春城晚报、玉溪日报、玉溪电视台等18 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受邀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会议开始时,大家一同观看了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宣传短片《倾情守护》,之后,张德文副主任发布关于《条例》即将实施的新闻,杨洋副市长就《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了发言。新闻媒体的记者就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提问,参会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解答。
随后,杨保建副主任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一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澄江化石地于2012年7月1日在联合国世界遗产委员会第36届大会上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是我国乃至亚洲唯一的化石类世界自然遗产。加强对澄江化石地的保护管理,科学处理好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对我省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和文化旅游强省意义重大。《条例》的颁布实施对规范遗产保护和管理工作,履行中国政府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立法保护世界遗产的承诺,提升全社会的遗产保护意识,强化保护管理措施,合理、科学和永续利用好澄江化石地资源都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二要加强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省级各相关单位和玉溪市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严格责任追究,把宣传贯彻《条例》抓好、抓实。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发挥作用,支持有关部门,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形成学法、知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三要齐抓共管,确保《条例》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为我省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提供了法规依据。各有关部门务必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条例》全面贯彻落实。
杨保建副主任强调,今年是我国开展世界自然遗产事业30周年和风景名胜区事业35周年。国务院决定自今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截至目前,我国世界遗产总数达到50项,其中世界自然遗产11项,澄江化石地是我国目前唯一的化石类自然遗产。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六月,我们向社会发布《云南省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即将颁布实施的消息,这是云南省重视和保护遗产的有力举措,我们以实际行动证明了依法保护世界遗产的信心和决心。希望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更加重视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坚持做到“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好大自然留给我们的珍贵遗产!
澄江化石一对呆萌的吉祥物“奇奇”和“元元”来到发布会现场,他们是以抚仙湖虫复原造型设计而成,为一紫一蓝、一雄一雌的抚仙湖虫,暗含了澄江动物化石地“生命摇篮?山水澄江”的人文意蕴。他们的到来,使会议气氛更加活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