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至2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卯稳国率调研组在昭通市绥江县就《云南省信访条例(修订草案)》开展立法调研,与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委员会、政府有关部门、法院、检察院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座谈,听取对信访工作及修订信访条例的意见建议。
卯稳国指出,修订信访条例的主要目的在于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规范信访工作和信访活动,更好地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近年来,昭通市、绥江县努力创新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取得了显著成绩,有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调研组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
卯稳国要求,信访工作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相关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事项的意识和能力,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诉求,依法及时公正处理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事项。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按照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的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充分吸收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做好信访条例修订工作,为破解信访难题提供路径指引和制度支撑,进一步提升我省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罗志明/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