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委主任委员周云作了会议主题讲话。他首先分析了地方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立法工作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难度更大,地方立法工作者岗位特殊,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对于如何提高立法质量,他提出要着重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自觉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握好地方立法的政治方向;二是准确把握好地方立法质量的判断标准,即合法性、合理性、执行性和技术性标准;三是认真发挥好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四是加强沟通协调,上下配合,共同做好州市法规的报审工作。最后,他强调,要主动作为,推动地方立法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具体来说要做到四个加强:加强立法能力建设,按照规定设置立法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加强立法制度建设,制定立法程序、立法技术规范等相关制度,建立健全立法项目征集、起草、调研、协调、评估、论证、审议等工作机制,为立法工作提供制度机制保障;加强立法智库建设,整合好本地立法资源,发挥各方面的专长和积极性,为地方立法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持;加强对州市立法工作的指导,在实际工作中研究和探索建立有效的指导工作机制。
法工委主任杨润新主持会议并作了会议总结。他说,这次会议恰逢其时,针对州市编制新一届立法规划或年度立法计划,以问题为导向进行学习交流和交换意见,明确了立法任务重点和操作方法,达到了预期目的。周云主任委员的讲话聚焦我省地方立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中央、省委和人大党组对立法工作的新要求,把修改后立法法的新规定,同州市立法工作当前的实际紧密结合,提出了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要求,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希望与会同志把这次会议的主要精神和要求,回去后向人大党组或主任会议作汇报并加以贯彻落实。这次会议开得是否有成效,关键看我们下一步的立法工作是否做到:立项再准一点、内容再实一点、条文再简一点、统筹再好一点和步子再稳一点,上下共同协调稳步推进地方立法工作。(欧宁/文,刘松俊/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