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地方性法规实施效果调研座谈会,正式启动对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实施1年以上的22件地方性法规实施效果开展调研。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将于2018年1月任期届满,此次调研旨在进一步了解掌握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制定或修订后的实施情况,总结立法经验,分析存在问题,为筹划编制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做好准备。此次调研将采取各执法部门专项调研与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专题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研重点包括法规实施效果,法规中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施行情况,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法规的知晓和评价等方面。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卯稳国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开展地方性法规实施效果调研对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促进法规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以实践需求指引立法工作方向,推动地方立法在符合省情、突出特色上下功夫,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确保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上下功夫,在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上下功夫,努力让每一件法规都能行得通、立得住、真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