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试行)》和《2018年云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督察工作方案》,5月10日至11日,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省级河(湖)长制副总督察和段琪率督察组到玉溪市通海县,对杞麓湖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
和段琪一行听取了玉溪市人民政府落实杞麓湖河(湖)长制和杞麓湖保护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杞麓湖水体和清水沟、红旗河、中河等入湖河道,了解湿地建设、底泥疏浚、环湖截污等环保项目实施情况,通过分组查阅工作台账、走访当地干部群众、面询县乡村级河(湖)长,深入了解工作推进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环资工委,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及省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同志作为督察组成员参加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