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 守护国家战略核心资源
  •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2018-01-23
  •   119日,《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立法研究》课题成果专家咨询会提出,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守护国家战略核心资源,深入调研论证,多方推进制定《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有望成为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第一个地方性法规。

      该课题系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重点研究课题之一,由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和西南林业大学共 

      同承担研究任务。课题组组织了我省长期从事和研究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知名专家和研究人员,经过半年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相关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形成了研究报告。报告分析了我国以及云南省生物多样性现状,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我省加快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立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分析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立法空缺的基础上,提出了云南省地方立法的基本思路,确立了地方立法应建立的主要法律制度。 

      咨询会由中国科学院孙汉董院士担任组长,云南大学欧晓昆教授担任副组长,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云南大学、云南农业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南林业大学、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云南省环境科学院、云南省林业厅、云南省环保厅、云南省政府法制办、云南省政府研究室、云南省委党校、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14家单位的17名专家组成专家组。 

      专家组认为,云南生物多样性既丰富又脆弱,所以我省在全国率先探索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立法,既是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资源利用的需要,也体现了云南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新思想新理念,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守护国家战略核心资源的重大责任和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国际责任的担当。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立法研究课题,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来说具有重大意义。课题研究报告立意清楚、目标明确、内容全面,提供的资料详实,数据可信,与实际结合紧密,是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法制建设中的一项重要成果,将为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草案)》提供重要的科学支撑。 

      2015年以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立法进程,环资工委建议常委会将其列入当年专题调研计划。常委会领导亲自带队,先后组织四次省内调研、两次省外调研,向常委会提交的调研报告建议尽快将条例纳入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云南省政府将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纳入2017年立法计划,条例草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已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目前,立法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之中。 

      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副主任秦卫军、西南林业大学党委书记吴松教授参加了咨询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