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推进会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2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会。

  会议指出,去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有效服务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会议强调,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保持高度警醒,坚持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以问题为导向,加快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不断改进作风,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制度落实和纪律执行,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坚持把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要持之以恒聚焦作风建设,强化执纪监督,严肃执纪问责。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警钟长鸣、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把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落实,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白保兴出席会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