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昭通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切实做到了“层层有人抓、案案有人办、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实现了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突出重点,进一步增强实效意识。一是突出面商环节。要求各承办单位更加注重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到“三沟通”,即:办理前沟通,办理中见面沟通,办结后再次沟通。通过召开专题协商会议、主动上门征求代表意见、邀请代表参加专题调研等多种渠道,真正做到 “请进来、走出去”, 坚决杜绝关门办案和闭门造车的“衙门作风”,坚决杜绝办前一个电话、办后一个电话的“形式主义面商”。二是对重点建议以及代表连续几年提出没有解决的问题,要求承办单位重点对待,重点研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集中力量,一抓到底,切实加以解决。三是将滚动办理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地开展跟踪问效。
——健全机制,进一步增强规范意识。一是进一步完善责任机制。要求各承办部门建立完善办理制度,对每一件建议都要明确主管领导、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办公室统筹协调,主办科室具体把关,承办人具体办理”的“5级负责制”,做到任务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二是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为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实际制定了《昭通市市直部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定》,有效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在对办理任务进行分解时,严格按照办理时限要求,在交办、分析、调研、面商、答复、处理等各个环节制定工作规程和规范。要求各承办单位联系工作实际,对主办件、分办件和协办件逐件分析,统一安排、一并推进,认真制定办理工作计划或方案,明确进度安排、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各工作环节,实现无缝对接。三是完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强化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之间的沟通配合,对会办件中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的职责、工作方案的确定、工作进度的安排、相关材料报送的时间节点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创新方式,进一步增强督办意识。 一是继续推行“三公开”制度。要求各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包括办理内容、办理期限以及答复意见,在各自门户网站上公开,实行网上公开办理,使办理工作始终置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不断增强办理工作透明度,以公开透明倒逼,推动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改进了督查方式。将分办交办、催办督办、审核把关、答复反馈等环节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各承办单位自行制定的工作计划、自行确定的时间节点,在督查上适时跟进。形成了多渠道、多层次、多时段的督查办理格局,改变了以往检查时段单一、检查重点不突出的情况。同时,市政府办向代表发放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由代表填写后直接进行反馈,消除中间环节,力求解决部分代表因碍于情面而对办理工作“被满意”的情况。
——改进方法,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一是进一步细化绩效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强化了文书立卷归档的要求,协办单位的办理职责,网上公开办理的要求。按各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工作制度建立情况、面商率、时限率、满意率和办理实效等指标进行评价打分。二是围绕办理工作的延伸抓创新。为提高办理工作实效,市政府及相关承办部门着重抓好建议反映问题的调研,在确保按时限要求、高质量办理答复代表的基础上,积极研究有效措施,注重吸收采纳合理化建议,使代表的建议真正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三是积极探索办理人员培训机制。为切实提高具体办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使办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利用网络建立办理工作交流群,开展实时培训,在办理过程中加强了与各承办单位的联系,对答复内容、答复格式等适时进行指导,对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具体困难、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解决了常规培训中受时间、场地限制,针对性不强等问题,确保了办理工作顺利推进,有效提升了办理工作队伍的素质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