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法工委联合举办在滇全国人大代表慈善法草案研读讨论班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全国人大代表研读讨论慈善法草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为做好慈善法草案审议准备,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法工委于122日上午在昆明组织在滇全国人大代表慈善法草案研读讨论班。

选联工委副主任马昆主持研读讨论。法工委副主任向明传达全国人大常委会慈善法草案研读学习辅导班精。代表们观看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的辅导报告录相,之后集中研读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通过集中研读讨论,代表们认为,慈善法是社会主义领域的重要法律。制定慈善法,是为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活动,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意义十分重要。同时,代表们提出几点意见、建议:一是建议法律草案将宗教界的慈善活动纳入到调整范围;二是建议对法律草案中的一些表述进行明确和完善;三是建议法律草案应当加强相关部门对慈善事业的管理监督力度;四是建议法律草案应当对受益人的资格、条件等方面加以明确;五是建议对民间自发性的慈善活动和个人性的“善举”进行规范;六是建议尽快出台慈善税收优惠政策;七是建议在法律草案附则部分增加授权性条款,规定由相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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