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举行

陈豪主持并讲话
  23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在昆明举行。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豪主持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54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分别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和段琪、副省长董华、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陆俊华、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侯建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宁作有关人事任免报告,表决并通过了有关任免名单。 

  随后,本次会议新任命的省人大常委会各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省政府秘书长及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进行了集体宪法宣誓。

 

  陈豪在会议结束时讲话。他说,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已经接过历史接力棒,踏上新征程,谱写新篇章。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继承和发扬历届省人大常委会的优良传统,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密切联系各族人民群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勤勉工作,为促进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而接续奋斗,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陈豪强调,履行好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关键要加强省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始终,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始终坚定制度自信,强化党的观念、民主观念、法治观念、群众观念,紧紧围绕中心,更好服务大局,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更好发挥代表作用。要加强作风建设,深学笃信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讲政治讲忠诚讲看齐,全面增强执政本领,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努力开创新时代云南人大工作新局面。 

  陈豪要求,当前,要抓紧做好省人大常委会5年立法规划,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和深化改革工作要点的制定工作,把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落实落细,确保开好局、起好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保建、李培、王树芬、纳杰、杨福生,秘书长韩梅,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