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评议为我省环保工作“打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更出彩

  7月2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结合审议省政府关于云南省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项工作评议。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百如主持会议并讲话。

  当前我省空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形势如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有何亮点?中央环保督察组发现的环保违法违规项目是否得到整改?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余麻约、和炳寿、谢兴荣、郭永东、普绍忠、丁艳波及省人大代表拉玛?兴高、朱兴友围绕我省2016年度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情况、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环境监管执法等8个主题进行了重点评议发言。随后,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政府2016年度环保工作进行测评,并现场公布测评结果为合格。

  张百如在会议结束时指出,开展工作评议是省人大常委会立足增强监督实效,依法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的有力举措。这次在听取并审议省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开展工作评议及测评的方式,旨在进一步督促各级政府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监督,加强和改进环境保护工作。评议中,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代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热点难点,剖析了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建议。希望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强整改落实,切实维护生态安全,推动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更加出彩。

  副省长高峰发言时表示,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对照此次评议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执法,以实际行动推动云南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段琪、杨保建、李培、刀林荫、卯稳国、赵立雄,秘书长白保兴出席会议并参加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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