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闭幕

  5月26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在昆明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百如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4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表决批准了《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云南省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水资源条例》、《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无量山哀牢山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许可对云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岳为民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云南省2017年省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张百如在会议结束时指出,当前云南正处于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阶段,省委对人大的工作寄予了厚望,人民对人大的工作充满着期待。本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任期届满还有半年多时间,希望大家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不忘初心、勤奋履职,不放松、不懈怠,全力以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高度重视增强监督实效,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运用好监督成果,促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团结各族人民积极投身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工作实践;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段琪、杨保建、李培、刀林荫、王树芬、卯稳国、赵立雄,秘书长白保兴,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副省长高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宁,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在滇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