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在昆明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百如主持第五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47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云南省边境管理条例》,关于修改《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修订)》、《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将于2017年1月16至21日在昆明召开。
会议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研究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研究结果报告。
张百如在会议结束时强调,本次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将于明年1月举行,此次会议是在我省奋力开创跨越式发展新局面,坚决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当前,必须认真抓细抓实各项准备工作,希望各位组成人员发挥带头作用,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投入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确保会议期间提出有分量、有质量的审议意见,为云南跨越发展出谋划策。同时,也希望“一府两院”、各州市人大常委会、省直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共同在省委的领导下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省人代会取得圆满成功。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保建、刀林荫、王树芬、卯稳国、赵立雄,秘书长白保兴,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副省长刘慧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州(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在滇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